从岭南三郡至南越国 ——秦汉之际“陆梁”说新论(一)
  • 201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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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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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陆梁”——秦代岭南越地的特殊指称

 《史记·秦始皇本纪》曰:“(秦始皇)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壻、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司马贞《索隐》:“南方之人,其性陆梁,故曰陆梁。”张守节《正义》:“岭南之人,多处山陆,其性强梁,故曰陆梁。” [1](P253)显然,《史记》所言始皇置岭南三郡地即为“陆梁”之地。《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释为:“泛指今五岭以南地区。”[2](P583)那么,《史记》所言“陆梁地”为何仅指岭南越人之地呢?

 覃圣敏说:“‘陆梁’是岭南古代越语的译音,其意义不能根据汉字的字面意义来理解。从与古代越语有密切关系的壮语和粤语来看,‘陆梁’的‘陆’,应与山麓的‘麓’有关。因为岭南多丘陵山地,丘陵山地之间的谷地,岭南即称为‘山麓’”。[3](P52)按照覃圣敏的解释,张守节所谓“岭南之人,多处山陆”,即可理解为岭南人多居住在山麓之地。司徒尚纪则说:“岭南背山面海,水网稠密。古越人根据这个地理特点,通常以洞(峒、垌)、罗、六(禄、菉、渌、绿)、黎、陇、弄表示山谷、山野、山冲等意义。这些地名分布皆有一定的地域性,以广西至为集中,在广东则主要分布在西南部和中部。”[4](P354) “山麓”、“山谷”、“山野”、“山冲”皆为一个意思,即南方越族的山居之地。“六”字地名中的“六”不能作数字解,其意为“山冲”、“山谷”。“六”字有时也写作禄、渌、菉、陆、弄、陇等。“六”字地名以广西为最多,张声震《广西状语地名选集》中列103个“六”字地名,其对“六”字的解释皆为“山谷”、“山沟”义。如“六卜”条:“六是状语lueg的近音,意指山谷;卜是状语bug的近音,意指柚子。因村近处山谷地,种有许多柚子树,故名。”又如“六赖”条:“六指山谷;赖是状语raiq的近音,意指沙滩。因村处山洪水冲成沙滩的山谷地,故名。”[5](P155)在广东境内分布相对分散,据司徒尚纪统计,茂名市境内“六”字地名34个,湛江境内有10个,云浮有4个,台山有5个,新会有5个,连山有3个,等等。它们多为一些小地名。以湛江地区为例,《湛江市地名志》释“六梅”:“在海康县雷城镇西北26公里处,靠东运河,属客路镇。原名‘六尾’。六尾是古越语,意为肥田。”“六余”条:“在海康县雷城镇西北14公里处,属白沙乡。原名‘禄余’,后因谐音改今名。古越语意为船山村。”“禄马”条:“禄马,俗叫‘那马’,系古越语地名,意为井田。”“禄齐”条:“禄齐,古越语意为山村。”[6](P111)由“六”、“陆”、“禄”、“菉”、“渌”、“弄”、“黎”、“陇”、“罗”等构成的一组文字书写形式不同的地名,都与“水”和“田”有关系。古越人散居于岭南广大山区沟谷,除山区狩猎的生产方式以外,稻作成为最主要的生产方式。山间冲积平原或河谷地带土地肥沃、汲水灌溉便捷,因此,这样的地形区成为古越人栖息的家园。

 南方越人种姓繁多,分布地域辽阔,由于山的阻隔,在历史的进程中,各种姓形成了各自不同的语言。而将其山谷、河谷居地称为“陆”(六、禄等)的,并非南方所有蛮夷的文化习惯。从上述地名分布的区域看,主要为广西和广东的粤西、粤北和粤中地区,即秦汉之际的西瓯、骆越和南越地区。具体说来,是指相对于秦所置三郡的桂林郡、象郡和南海郡西部。由于秦征岭南越人的五十万大军分为东西两线作战,东线进展顺利,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番禺周围及东部的粤中、粤东地区,是岭南接受中原文化和楚文化影响较大的区域。春秋战国时期,岭北越人因受楚人势力的压迫越岭南迁,他们在岭北比岭南越人更早地接受了中原文化及楚文化的影响,甚至有部分汉化或楚化的倾向。故粤北、粤东、粤中地区越人族性原生成分远比桂林郡和象郡所处的今广东西部、广西、越南中北部要淡化,相应的是外来的岭北文化成分在当地已经形成了根本性影响,这种影响体现在秦征岭南越人时,东线进展畅通无阻。西线作战则遇到了西瓯和骆越人的顽强抵抗,虽然一度攻克瓯骆地区,并杀西呕君译吁宋,但后来西瓯人退居山林,采取游击战术,以致大破秦军,“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7](P1289]因此,讨平岭南西线的瓯骆人是摆在秦南征军面前至为艰巨的任务。尽管最终秦人还是平定了瓯骆地区,并于其地置桂林郡、象郡,但秦人对此并未如南海郡一样行使有效的军政管理,直至南越国时期赵佗对其控制也是十分有限的。至汉武帝时期在岭南、西南地区推行的“羁縻郡县制度”[8](P140)同样也表明汉中央政府对这些地区管理上的无奈。就其原因,主要是土著越人势力之盛和汉文化影响的微弱。

 《汉书·食货志》载:“汉连出兵三岁,诛羌,灭两粤,番禺以西至蜀者置初郡十七。”对什么是初郡,《汉书》晋灼注有十分明确的解释。晋灼曰:“元鼎六年定南越地以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阯、九真、日南、珠崖、儋耳郡,定西南夷以为武都、牂柯、越雋、沈黎、汶山郡,及地理志、西南夷传所置犍为、零陵、益州郡,凡十七郡。”[9](P1174)十七初郡中虽包含南海郡,但真正具有“羁縻”意义的是南海郡以外的其它十六郡。番禺为南海郡治,汉初南海郡西界至四会、中宿一线,因此《汉书·食货志》称在“番禺以西至蜀置初郡十七”。番禺以西岭南设置羁縻郡县的地区正是今表示“山谷”、“河谷”等越语地名最为集中的地区。武帝元鼎六年从秦岭南三郡析置七郡,实际上是将桂林郡析为苍梧郡、郁林郡,将象郡析为交阯郡、九真郡、日南郡,又将象郡和桂林郡各自的一部分析出合为合浦郡,而南海郡相沿秦制而未作调整。这一做法体现了羁縻郡县设置宜细而不宜粗的原则。

 从中国南方民族发展的历史来看,仅就粤西而言,南方民族融合及汉化的程度比起珠三角及粤东地区要迟缓得多。至唐代粤中、粤北、粤东地区汉人已居于绝对主导地位了,已经比较全面地实现了族群及文化的汉化。而粤西则分布着大量俚人。所以,“陆”的意义与其说是指越人居住地的地形,不如说更代表了一种十足的越人族性和文化。秦始皇的南征百越是与平东方六国思想的出发点是一脉相承的,在军事统一的同时,还进行着文化的统一,而在北方六国之地确是行之有效的。然而,他却没有意识到此地非彼地,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军事征服可以做到,而文化征服却无法实现。南征的数十万军民非但没有改变越人的族性和文化,反倒很快湮没在越人文化的包围中,而主动接受了越人的习俗,成为越人的一部分了。南越国主赵佗便是极好的例证。秦始皇南征越人的结果是直接催生了一个岭南地区前所未有的割据政权——南越国,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是一代枭雄嬴政对外开疆拓土中的一大败笔。炎汉嬗代,汉初统治者吸取秦的经验教训,对新平之岭南越地未施行大规模移民以期改变其族群构成的做法,而是采取“以其故俗治”的政策,闽越国和南越国是汉羁縻政策所及的开先之例。正是取得了对南越国、闽越国政策的经验,武帝之后在十七初郡施行羁縻郡县政策才得以全面铺开。始皇是要刚性十足地改变“陆梁”文化的面貌,而汉武帝则是以柔克刚,在汉中央政府申明主权的前提下顺任自然,“越人治越,高度自治”。

 至于“梁”,现今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是越语“佬”的音转。称人或自称为“佬”,是岭南越人的一种习惯,正如徐松石在《粤江流域人民史》一书中所说的:“两粤人民喜欢称人为佬,例如广东佬、广西佬、广佬、白话佬、客家佬、外江佬之类。又尊称别人为大佬,自己谦称为细佬。”[10](P145)按照这种解释,那么“陆梁”的意思就应该是“河谷中的人”,即以河谷或山谷为居住地的人。另一种解释是,认为“梁”不是称人,而是地形地貌的特点。两广人称陡坡为“leg”,与“梁”的粤语或壮语读音颇为接近。

 对于第一种解释,“梁”为越人对人的称谓,非如以“陆”(六、禄等)为地名有明显的地域性。“梁”在地名中虽然使用得很多,但在岭南地名中却使用得很少,而且从中寻绎不出有价值的信息。第二种解释是从“梁”的文字意义着眼的。“梁”本为“桥梁”、“屋梁”义,后引申为“突出”、“突起”义,再引申为强悍、个性突出之义。《通典》卷一百七十五《州郡》“古梁州”条曰:“舜置十二牧,梁州其一也。以西方金刚,其气强梁,故曰梁州。梁州当夏殷之间为蛮夷之国,所谓巴賨彭濮也。”[11](P4574这是对“梁”人文意义上的解释。由此看来,将“梁”用于地名,有两层意思:一是指自然环境。如梁州之地为地势起伏变化大的山区为主。二是指该特定区域民性的刚强与率真。如西南巴蜀人或南方少数民族的个性。从自然环境看,“陡坡”、“山梁”等都是指山区之义。结合“陆”与“梁”二者,意思是岭南越人居住的河谷山地,这便是“陆梁”的意义所指。然而,司马迁写《史记》时运用这一地域称谓,并非如我们通常的理解这样简单,而是蕴含了史家对秦始皇南征百越之地的一种特别理解,它是司马迁替秦始皇对岭南越人和越地的文化认识。相对于具有秦大一统先进文化的中原,南方越人地区只能是落后的、尚未开化的“陆梁”之地。对于岭南越地,秦人存有居高临下的文化优越感,在他们看来,南方蛮夷所在的落后地区都可以称为“陆梁”之地,只不过《秦始皇本纪》中的“陆梁”地为后面的三郡所限定了,专指五岭以南的南越、瓯骆之地。辛德勇《由上海博物馆藏竹书〈景公瘧〉补释陆梁地问题》一文补释其另一篇文章《陆梁名义新释——附说〈禹贡〉梁州与“治梁及岐”之梁》,以为“《史记·秦始皇本纪》称岭南地区为‘陆梁地’,就是用‘陆梁’来形容实南岭山脉,‘陆梁地、乃指南岭及其以南地区。”其义正同。实际上,秦始皇的大军所至也仅仅限于该地区。因此,对“陆梁”作为一个地理区域的阐释并没有什么值得争论的地方,指岭南越地是非常明确的。南征“陆梁”的深层内涵,就是通过强硬的军事专制手段征服和改变岭南蛮夷的文化形式和生活方式,使之内化于秦的政治版图和文化版图。

秦始皇灭六国、定中原后,北却匈奴、南征百越,就是为了使他的统治不受边患之扰。为此,嬴政可畏处心积虑,四面出击,北筑长城以挡匈奴,南化百越以图货利。结果造成国库虚空,民力耗尽。秦国一路走来,实在是作为一个空前统一的大国,在全然没有参照情况下的全新探索,只是这种探索付出的代价太沉重,秦在嬴政之后没有按照他的意愿发展就很快走向瓦解了。

 

二、汉初“长沙国”与“陆梁地”(南越国)之关系

 《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云:“陆梁,诏以为列侯,自置吏,受令长沙王。”[12](P948)《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亦云:“陆量侯须无,诏以为列诸侯,自置吏令长,受令长沙王。”[13](P594)这两则史料中提到高祖刘邦下诏封须无为陆梁侯。那么,“陆梁侯”封号中的“陆梁”与始皇三十三年略取的“陆梁地”又是什么关系呢?汉朝封须无为“陆梁侯”又有何用意呢?这需要从赵佗建国与汉初形势及长沙国地位的关系论起。

  赵佗是秦平岭南百越族军事行动的直接参与者,岭南平定后秦于此“陆梁”之地置南海、桂林、象郡三郡,赵佗被秦任为南海郡龙川县令。其时,秦岭南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为南海尉任嚣,经过他多年的经营,岭南地区已经初步具备了割据立国的条件。然而在陈胜、吴广起义爆发、天下大乱之时,任嚣病危,临终之前委托赵佗代理南海尉之职,并表达了希望赵佗趁机立国岭南的想法。任嚣死后,赵佗继续其未竟之业,进行了大规模的更为全面的准备,并于公元前205年(汉王二年)“击并桂林、象郡”。秦末之乱,岭南之桂林郡、象郡内的一些越人部族也纷纷独立,如所谓的后蜀王子建立了“西瓯骆裸国”,不再受南海尉的节制。赵佗则继秦平岭南百越之后,又一次使岭南地区归于一统。虽然当时与岭北非为一体,但岭南却始终是一个整体,能在中土大乱之际保持岭南的一体与安定,实仰赵佗之力。

赵佗建立南越国的年代,史籍无明确记载。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灭南越国,而南越国“自尉佗初王后,五世九十三岁而国亡焉”[14](P2977,由前111年上推93年,可知赵佗称王建国在公元前204年,这一年为汉王刘邦三年。

 汉王元年(公元前206)是从刘邦入咸阳受秦王子婴帝玺符节而降,由项羽“立沛公为汉王”[15](P316)算起的。《史记》张守节“正义”云:“沛公乙未年十月至霸上。项羽封十八诸侯,沛公封汉王,后刘项五年战斗,汉遂灭楚,天下归汉。”[16](P362)自公元前206年楚汉争霸起,至公元前202年正月,“诸侯及将相相与共请尊汉王为皇帝,……甲午,乃即皇帝位氾水之阳”[17](P379),这一时段为刘邦的汉王时期。真正确立刘邦汉王朝帝位的是公元前202年正月甲午。《史记》将项羽的败亡和汉王即皇帝位系于同一年(汉王五年),而且是有前后顺序的,项羽败亡在前,汉王即帝位在后,这说明项羽之死至少是在汉王五年(公元前202)正月甲午之前。然而,裴骃在《史记·项羽本纪》“项王已死”一句的《集解》中,引徐广曰:“汉五年之十二月也。项王以始皇十五年己巳岁生,死时年三十一。”[18](P338)两者有明显的时间出入。刘邦于公元前202年(汉王五年)正月登帝位,至此才开始了刘邦真正的西汉皇帝的生涯,因此,公元前202年才是真正的汉高帝元年。这样看来,刘邦在帝位上的时间尚不足七年。

 赵佗称王建立南越国是在刘邦为项羽所封的汉王时期,此时刘邦与项羽交战正酣,自身命运尚是未知,还谈不到对岭南赵佗所建南越国的处置问题。思考解决南越国问题是从刘邦即皇帝位的公元前202年开始的。但是,由于当时天下初定,“为中国劳苦,故释佗弗诛”[19](P2967。至高帝七年,即刘邦登帝位后的公元前196年,才顺水推舟,“遣陆贾因立佗为南越王,与剖符通使,和集百越,毋为南边患害,与长沙接境。”[20](P2967高帝册立赵佗是为解决岭南百越地区的历史遗留问题,论立国称帝时间的先后,高帝在南岭以北的广大地区平定各路诸侯而称帝号,晚于赵佗收桂林、象郡一统岭南地区而建南越国两年。至赵佗接受刘邦册封之前,秦灭之后的天下依然未能实现疆土一体化。当时的局势是汉、越两国划岭而治,岭北是刘邦的西汉王朝,岭南是赵佗的南越国,只是刘邦的统属地区更为广大而已。对于南北并立的两个互不统属的国家而言,实现岭南与岭北的划一,本应是两国国君共同的理想和目标,彼此不存在谁该和谁不该主统天下的问题。因此,高帝册立赵佗为南越王,是其一厢情愿的行为,这是先入为主的把南越国当作自己的藩国看待的,体现了高帝对南越国的心理优势。对此,赵佗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甚至带领百越大军翻越南岭北伐,来一个汉越之间的中原逐鹿,至于结果如何,听天由命罢了。事实是,赵佗接受了册封,甘做汉朝的一个边地藩国。

 赵佗之所以如此痛快地接受册封,是有其原因的。从南越国来说,赵佗处越的早期没有任何称霸一方、立国为君的迹象,他是在任嚣的影响下才走上割据岭南之路的。他治理南越国的指导思想是只求自守,而不求外拓,只要确保南越国的相安无事,是任何条件都可以接受的。另一方面,赵佗接受册封并不意味着一切顺应汉朝,只是在公开的官方场合不忤逆汉朝,南越国内部依然按照自己的节奏行其所是。正如高祖派陆贾作为使者赴南越册封赵佗时,见到赵佗的形象是“魋结箕倨”[21](P2697,在大汉天子的使臣面前赵佗完全没有冠带相对,以致招来陆贾的“反天性,弃冠带”的指责。因此,出于这样的考虑,赵佗为南越国君时期还是尽职尽责、恪守本分的。唯一一次使其动怒,并发兵动武的是与南越国北部接境的长沙国。那么,南越国与汉之长沙国的积怨因何而起呢?

 《汉书·韩彭英吴传》云:“吴芮,秦时番阳令也,甚得江湖间民心,号曰番君。”[22](P1894秦灭,项羽入秦都咸阳,分天下,立诸将为侯王。因吴芮“率百越佐诸侯,从入关,故立为衡山王,都邾”[23](P1894,同时得项羽所立的有汉王刘邦和雍王章邯等其他十七王。吴芮便是项羽于公元前206年所立十八王之一。至汉王刘邦即皇帝位(公元前202年),立即下诏徙封吴芮为长沙王。诏曰:“故衡山王吴芮与子二人、兄子一人,从百越之兵,以佐诸侯,诛暴秦,有大功,诸侯立以为王。项羽侵夺之地,谓之番君。其以长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立番君芮为长沙王。”[24](P53)他也是刘邦分封的八个异姓王之一,其他七个分别是:齐王韩信、韩王韩信、燕王卢绾、梁王彭越、赵王张耳、淮南王英布、临江王共敖。[25](P977)这一年距赵佗在岭南称王建立南越国已经两年。这里的问题就出在高帝刘邦封吴芮为长沙王时,所划定长沙国节制的对象上。当初秦时的岭南三郡——象郡、桂林、南海,如今已为赵佗所割据称王,这一点,刘邦不是不清楚;刘邦削平诸侯时的军事行动并没有推及岭南,他也是心知肚明。将陆梁之地的岭南三郡划归长沙国统辖,显示了刘邦已经将南越国所控制的岭南地区纳入汉朝的版图。这样一来,长沙国就成了汉朝名义上统属范围最广的一个南方封国。在这一封国中,又有一个独立的南越王国,于是长沙国就与南越三郡直接发生了行政区划上的领属关系。刘邦是将长沙国推到了解决南越国问题的最前沿,因而在赵佗看来,能够危及南越国安全的魁首便是岭北的长沙王。

刘邦因何要摆放吴芮这样一颗棋子于令他最放心不下,又承担艰巨任务的长沙国为王呢?这要分析一下吴芮其人。下面是《史记》和《汉书》中关于长沙王吴芮的几条记载:

    昔高祖定天下,功臣异姓而王者八国。张耳、吴芮、彭越、黥布、臧荼、卢绾与两韩信,皆缴一时之权变,以诈力成功,咸得裂土,南面称孤。见疑强大,怀不自安,事穷势迫,卒谋叛逆,终于灭亡。张耳以智全,至子亦失国。唯吴芮之起,不失正道,故能传号五世,以无嗣绝,庆流支庶。有以矣夫,著于甲令而称忠也![26](P1895

    高祖子弟同姓为王者九国,唯独长沙异姓,而功臣侯者百有余人。[27](P801)

    长沙王者,著令甲,称其忠焉。昔高祖定天下,功臣非同姓疆土而王者八国。至孝惠时,唯独长沙全,禅五世,以无嗣绝,竟无过,为藩守职,信矣。[28](P977)

    《集解》引邓展曰:“汉约,非刘氏不王。如芮王,故著令使特王。或曰以芮至忠,故著令也。”瓒曰:“汉以芮忠,故特王之;以非制,故特著令。”[29](P977)

 从以上《史》、《汉》记载可以看出,长沙王吴芮至忠、至正,为藩尽于职守。因此深得高帝刘邦的信赖并委以重任,同时也得以延续五代而为王。吴芮死于受封长沙王的第二年(公元前201),其子吴臣嗣号。刘邦为帝八年(公元前195)时驾崩,当时天下王国有十个,“高祖子弟同姓为王者九国,唯独长沙异姓,而功臣侯者百有余人。” [30](P801)足见依旧得汉皇的恩重。如此忠诚笃厚的长沙王世家,鉴于自己藩国中象郡、南海、桂林尚被赵佗割据,虽表面向汉称臣,实仍游离于汉朝疆域之外的现状,自然无法坐视不理。《史记·汉兴以来诸侯年表》就说:“是以燕、代无北边郡,吴、淮南、长沙无南边郡。”[31](P803)汉实际疆域的南境当时也仅至五岭北线而已,摆在历代长沙王面前的便是如何打通竖在五岭的森严壁垒,使长沙国的节制域限实至名归。因而,对于如何解决南越国问题,在汉初的朝中最多而且最积极地向汉天子行建言献策职事的便是长沙王,虽然史志文献中没有这方面的记载。当高后时开始“禁南越关市铁器”时,赵佗首先想到的就是高后听信了谗臣的谗言,并认定谗臣便是长沙王。《史记·南越列传》:云“高后时,有司请禁南越关市铁器。佗曰:‘高帝立我,通使物,今高后听谗臣,别异蛮夷,隔绝器物,此必长沙王计也,欲倚中国,击灭南越而并王之,自为功也。’” [32](P2969并且,赵佗在盛怒之下发兵攻打长沙国边邑,“败数县而去焉”,算是对长沙国的惩罚与示威。从此,赵佗更是在北部边地布守重兵,以备不测。



张荣芳认为:“陆梁一词也是岭南地区的代名词”。张荣芳、黄淼章:《南越国史》,第141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此据张荣芳《南越国史》的说法,其曰:“赵佗进攻桂林、象郡的战争是在公元前205年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