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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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庆华
地处边陲的广东曾因其地理位置的荒远偏僻和自然条件的恶劣艰苦而一度成为“谪宦乡”(清代查慎行《自题粤游草后》有“无端往来万余里,题遍前贤谪宦乡”诗句),据本人不完全统计,贬到广东的有名姓可考的人有七百多人,此外还有不计其数的随流家属及不知其名姓因各种原因而被流放的人。本文将以广东贬谪文人为对象,考察他们在贬谪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情况。
一、概念的辨析
广东是一个历史地理概念,在进行考察之前,有必要先辨别一些相关的概念。
(一)广东的地理范围
广东,历史上又称岭表、岭外、岭海、南越、炎方、炎州等。从秦始皇33年(公元前214)平定百越,兴建南海、桂林、象郡,到清代中叶道光年间,广东行政建制及区域屡有变迁。如两汉时期的广东包括今天广东、广西及湖南、江西、福建南部、越南北部;唐开元年间在全国设立15道,现今广东境内均属岭南道。唐懿宗咸通三年(862)岭南道分设东西两道,广东属岭南东道,下设广州、韶州、循州、冈州、潮州、新州、封州、潘州等20个州、70多个县;宋代行政区划基本沿袭唐代,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岭南道改称广南道,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广南路分为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元代广南西路的广东分属湖广行省和江西行省;明清时期的广东包括今天的广东、海南和今属广西的廉州府(设合浦、钦州、灵山)。本文所讨论的广东地理范围以清代中期的行政疆域为界,即包括广州、肇庆、韶州、惠州、潮州、高州、雷州、廉州、琼州九府和罗定、佛冈、南雄、连州、嘉应五州,也即今广东全部、广西的钦州地区、北海市、防城港市及海南省。
(二)贬谪与贬谪对象的确定
中国古代的贬谪由来已久,从尧舜时的“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尚书·虞书·舜典》),即已成为贬谪之滥觞。之后,伯奇的被君父疏远、屈原的被楚王放逐,一直到清代宣统二年(1910)颁布《大清新刑律》,在法律上废除流刑制度,几千年间,贬谪之人的身影便不绝于道。
在文献中,对贬谪有多种表达,如贬、谪、迁、流、配等等,许慎《说文解字》注“贬,损也”,“谪,罚也”,“迁,登也”。故《新华字典》解释“贬,是指官员的降职”[1]P51,“谪,是指封建时代官吏被发配与流放”①P1066,而“迁,是指官职的调动,一般指升职”①P665。当然,从“迁”的实际运用来看,“迁”用于“右迁”时指升职,用于“左迁”时指降职,也有用于指平级的调动的;至于“流”,《唐会要·左降官及流人》载:“贬则降秩而已,流为摈死之刑。部寺论理,条件闻奏。今谨详赦文,流为减死,贬乃降资。量移者却限年数,流放者便议归还。”可见,“流”的义项较宽,当事人不一定是官宦身份,而且对“流”之人的处置也更为严厉,是对死刑的一种宽大处理,所以《辞海》解释“流,中国古代将犯人遣送到边远地方服劳役的刑法”[2]P2485,“配,流刑,充军”②P516,故“流”与“配”多指较重的刑事犯罪。因而,在“贬”、“谪”、“迁”、“流”、“配”中,从义项来看,“贬”、“谪”含义较单一,符合古代官员一旦被贬(降职),往往被发配与流放之实际。考察这些语词,本人认为用“贬谪”指称本文所要考察的对象最为恰当。
对于所要考察的人物对象,本文将以阮元《广东通志》“谪宦”为主要依据。嘉庆二十二年(1818)九月,以提倡学术自任的阮元出任两广总督兼署广东巡抚,甫上任,即奏请纂修《广东通志》,称“臣等检阅《广东通志》,系雍正九年所修,阅今几及九十年,其间沿革损益甚多,且原书体例本未尽善。钦定《四库全书提要》称其冗蔓舛驳,应即乘此查取事宜之时,将《通志》详加纂正,以事宜为《通志》张本,即以《通志》为事宜总汇,既上供史馆采择,而下备本省掌故,实为一举两得。”③P1。诏允,阮元于嘉庆二十四年(1820)开始重纂《广东通志》。其实,阮志之前已有五部《广东通志》,一为明代嘉靖十四年戴璟主持纂修的四十卷《广东通志初稿》,此稿因戴的职务调动,仅用两个多月便匆匆编成,未免草率;二为嘉靖三十六年黄佐主持的七十卷《广东通志》;三为万历二十九年郭棐等主持的七十二卷《广东通志》;四为康熙十四年金光祖主持的三十卷《广东通志》;五为雍正九年郝玉麟主持的六十四卷《广东通志》。经过阮元的精审与比较,他认为:“各书多有残佚,惟黄志为泰泉弟子所分撰者,体裁渊雅,仅有存本,今求得之,备加采录。”③P3,因而,阮元组织编纂班子,以黄志为底本,考校旧籍,耗时三年多,完成共334卷的《广东通志》。阮志完成后,历来受到好评,梁启超认为:“大约省志中,嘉道间之广西谢志、浙江、广东阮志,其价值久为学术界所公认,道光间之畿辅李志、山西曾志、湖南李志……等,率皆踵谢、阮之旧,而忠于所事,抑其次也。”④P373。在这些《通志》中,只有郝志和阮志列有“谪宦”。郝志卷四十三“谪宦”采录的对象从西汉末—明朝万历年间,而阮志“事止于清初”,“谪宦”止于明朝。从时间范围来看,阮志载“谪宦”比郝志多出光宗、熹宗、思宗三朝,但多出的这29年中只有2人贬至广东。因而,除开明朝后期的这29年,郝志和阮志所载时间范围一致,故二志所载列“谪宦”人数的多少也就成了判断二志采择是否完备的证据。经统计,郝志共列贬谪80人,同时附“流寓”52人,另有张柬之、韩愈、刘禹锡、房千里、魏元忠、孔平仲等列入卷三十八—四十二之“名宦”,而阮志中仅“谪宦”就有593人。与郝志相比,阮志无疑在资料的采择上更加完备,因此,本文以阮志为主要依据会使考察更加全面。
阮志“谪宦”中又细分为“安置”、“流徙”、“编管”。广东各州府县地方志中除设“谪宦”外,还有设“流寓”、“寓贤”的。这些多属于宦游、避乱或正常的迁徙,且重复的情况严重,对那些属于贬谪文人的,一并在本文考察之列,并且不重复计算。另外,个别文人确实被谪,但被谪前却是布衣一介,鉴于他符合“谪”、“文人”两个条件,也在统计之列。如宋代张端义,于南宋理中端平二年(1235)应诏三次上书,坐妄言,安置韶州,期间著有《贵耳集》三卷,另有《荃翁集》(已佚),但他被安置前不过是苏州市坊间一习技之读书人。至于那些属于“谪宦”却又没有文集(哪怕是一首诗或一篇文)流传或存目的,不在本文考察之列。因而,对于考察对象的确定,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即一属于谪宦,二属于文人。
二、广东贬谪文人的历时性与空间分布
本文除了以阮志为主要依据外,又参考二十五史、《中国地方志集成》中广东各州、府、县之方志、《四库总目》、《艺文志二十种综合引得》、丁福保的《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全唐诗》、《全唐文》、《全宋诗》、《全宋文》、《全宋词》、《明文海》、《明诗宗》、《明词宗》、《明文在》、《明经世文编》、清代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以及谭正璧的《中国文学家大辞典》等书,统计出历代广东贬谪文人有:
东汉:毋将隆、冷褒
三国:虞翻、顾谭、薛莹、王著
东晋:王诞
南朝:
宋:谢灵运、何长瑜、沈怀远、垣袭祖、徐爰
齐:谢超宗、刘祥
梁:范缜
隋朝:薛道衡、王頍
唐朝:
太宗时:王义方、崔仁师
高宗时:褚遂良、韩瑗、唐临、源直心、许彦伯、杜正伦、李义府、董思恭、徐齐聃、郎余庆、魏元同
武后时:李昭德、胡元范、李慎、郭正一、元万顷、李嗣真、薛克构、韦方质、俞文俊、王璿、李充素、张楚金、张说、李福业
中宗时:宋之问、沈佺期、杜审言、崔融、房融、王无竞、崔神庆、韦承庆、韦元旦、李峤、桓彦范、张柬之、袁恕己、闾邱均、阎朝隐、张锡、袁守一、刘升
玄宗时:吕温、崔湜、张鷟、刘幽求、郑愔、卢藏用、王昌龄、孔璋、卢崇道、孙平子、李邕、李泳、裴朏、宋昱、崔器、吉温、齐濣
肃宗时:杜位、苏端、崔伯阳、张均、储光曦
代宗时:韩颖、李嘉祐
德宗时:李铣、李巽、李宏、常衮、薛邕、杨炎、袁高、卢杞、王仲舒、包佶、刘长卿、杨凭
宪宗时:韦执谊、窦群、韩愈、刘禹锡、杨敬之、崔珙、林蕴、李涉、于方、路岩、欧阳秬、崔祝
穆宗时:李道古、皇甫鎛、李绅、蒋防、窦紃、吴武陵
敬宗时:李甘、刘栖楚
文宗时:李宗闵
武宗时:杜元颖、杨嗣复、牛僧孺、苏滌、韦瓘、裴夷直、房千里、崔珙、李珏
宣宗时:李德裕、魏鉶、崔嘏、郑亚、李商隐、康季荣
懿宗时:柳仲郢、卢肇、杨收、蔡京、刘瞻、郑仁表、高湘、王镣、刘崇鲁
宋朝:
北宋:
太宗时:冯拯、牛冕、卢多逊
真宗时:姚铉、洪湛
仁宗时:丁谓、唐介、余靖
神宗时:王巩、章惇、郑侠、郭祥正
哲宗时:吕大防、蔡确、刘挚、刘跂、王岩叟、梁焘、苏轼、苏过、苏辙、孔平仲、秦观、邹浩、刘安世、范祖禹、唐庚、范坦、王履、刘安世
徽宗时:曾布、李璆、张庄、任伯雨、陈瓘、王霁、赵良嗣、颜博文、康与之、陈次升
钦宗时:蔡京、蔡攸、蔡絛、郑望之
南宋:
高宗时:冯时行、陈鹏飞、张浚、宇文虚中、赵子崧、范致虚、李纲、高登、王元、郭仲荀、莫俦、吴开、李光、洪皓、赵鼎、黄公度、郑刚中、胡寅、曹泳、宋贶、吕愿中、龚茂良、傅雱、杨炜、胡铨、王庭珪、李弥逊、朱翌、张仲宗、吴元美、王之奇、沈长卿、林东、薛仲邕、莫汲、陆升之、陈知柔、李乔木
孝宗时:洪适、洪迈、危稹
光宗时:赵汝愚
宁宗时:吕祖俭
理宗时:谢方叔、张端义、陈垓、丁大全、许应龙
恭帝时:王庭、范晞文、贾似道
明朝:
太祖(洪武)时:赵起潜、黄谏、刘玉、钱溥、许存仁、汪广洋、周浈
成祖(永乐)时:解缙
英宗时(正统):倪谦、岳正
孝宗(弘治)时:邹智、王献臣
武宗时(正德):戴冠、李中、张文明、王思、周广、潘恩、胡松、戴嘉猷
世宗时(嘉靖):陈察、程文德、李璋、冯恩、林希元、张焕
神宗(万历)时:高攀龙、汤显祖、沈思孝
思宗(崇祯)时:李曰辅、陈九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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